交通标线是指在道路的路面上用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向交通参与者传递 引导、限制、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标识。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,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 。 高速公路、一、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应按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,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 按标准设置交通标线。 特点: 道路交通标线主要划设于道路表面,经受日晒雨淋,风雪冰冻,遭受车辆的冲击磨耗,因此对其性能有 严格的要求。首先要求干燥时间短,操作简单,以减少交通干扰;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强,色彩鲜明,反 光度强,使白天、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见度;*三,应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,以保证行车安全和使用寿命 。 分类: 道路交通标线按形态可分为以下四类: a) 线条,标划于路面、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; b) 字符标记,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; c) 突起路标,固定于路面上,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,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、 车道分界线、边缘线,也可用来标记弯道、进出口匝道、导流标线、道路变窄、路面障碍物等。; d) 轮廓标,指示道路的方向、车行道的边界,沿着公路前进的方向左、右侧对称连续设置。按设置条 件,轮廓标可分为埋设于路面和附着式两种。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: a) 指示标线,指示车行道、行车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。 b) 禁止标线,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规定,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; c) 警告标线,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的特殊情况,提高警觉,准备防范或采取应变措施的标 线。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: a) 纵向标线,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; b) 横向标线,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; c) 其他标线,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。